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赵香)6月13日晚,山西省朔州市平鲁交警大队巡查中队民警在集运站十字路口开展夜查酒驾整治行动。20时40分,一辆白色小型轿车驶近检查卡点时,突然掉头准备驶离。执勤民警见状迅速拦截检查,驾驶人梁某所出示的驾驶证、行驶证均显示正常,但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驾驶人梁某受车主之托,将该车一路从内蒙开到平鲁,准备交给车主后就返回,他自己一路小心翼翼,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生怕违法。到了县城后,心想马上就到目的地了,就先找了个地方吃饭,顺带喝了一瓶啤酒。重新上车前,他意识到自己喝酒了不能开车,可转念又想,自己喝的不多,估摸着不会被交警查到。于是,他开车就上了路,不料刚开出不到200米就被交警查获。
最终,梁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一次记12分的处罚。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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