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赵香)5月13日是“百日攻坚”周三夜查统一行动日,山西省朔州市平鲁交警大队全警动员、尽锐出战,集中开展夜查统一行动。
当天下午17时08分,特勤中队民警在输煤专线进行日常巡检时,对一辆车牌号为晋KE***0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胡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胡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3.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胡某开具了公安交通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证六个月。
交警提示:禁止酒驾的目的是保护驾驶员本人和他人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社会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是我们每一个驾驶员应尽的职责,请广大驾驶员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远离酒驾,珍爱生命。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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