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荷载15.5吨,实载58-64吨之间,严重超载,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柳园镇15辆重型自卸货车司机心存侥幸,为求利益,忽视安全,超载出行,殊不知,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
4月20日8时许,瓜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柳园中队民警接到县局指挥中心指令,协同刑侦、治安及柳园派出所等部门对近期在玉石山附近非法拉运矿石的车辆进行查处。
9时许,15辆满载矿石的大货车驶入执勤民警视线,民警截停后立即对全部驾驶员以及车辆信息进行核查,在确保人、证手续符合后,现场民警为了进一步固定证据,遂带领15辆重型自卸货车过磅,结果车货总重均显示为77-84吨之间,超载率均达到400%以上,成了毫无疑问的“超载王”。
随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及《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该15名驾驶员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将涉案车辆及拉载矿石移交刑警大队。
瓜州交警提示:货车超载会使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发生改变,关键部件受损严重,严重影响车辆制动和操控性能,极易发生制动失灵、爆胎、侧翻等交通事故;严重威胁着司乘人员以及道路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对公路、桥梁等公共设施带来灾难性的破坏。因此,驾驶车辆运载货物或乘客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的装载规定,不得超限超载。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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