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4月16日23时许,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县局110接警中心指令:“在国风大酒门前发生一起单方交通事故,无人员受伤。”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报警后,当日事故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立即开展现场勘查,发现事故现场无事故车辆,仅有轮胎痕迹及少量车体碎片,酒店门前的花台被撞坏,民警初步判断为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随后民警调取酒店监控,发现肇事车辆是甘F99XX号轻型普通货车,民警联系车主后,其称把车借给自己的亲属张某使用,民警给张某打电话,张某一口否认自己发生交通事故,也不告诉自己的具体位置,民警察觉该驾驶员说话含糊不清,且始终找各种借口拒绝配合事故调查,随即判断该起事故另有隐情。经视频监控及人像对比后,民警初步确定该张某为此次肇事逃逸车辆的驾驶员,民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述肇事逃逸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带来的严重后果,在强大的心里攻势下,张某最终告诉民警肇事车辆及本人的具体位置,民警立即前往。
民警在控制好张某后对事故车辆进行仔细的勘察取证,待取证完毕后将张某带回大队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为150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将其带到县人民医院进行血液抽取送检。经询问,张某也坦承道出自己之前喝了不少酒,出于侥幸意识驾车回家,不曾想发生事故,一时糊涂,驾车逃离事故现场,面对检测结果,驾驶员并无异议,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在此,交警蜀黍提醒大家:切勿存在侥幸心理,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酒后驾驶,安全才是离家最近的路。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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