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赵香)10月20日,山西省平鲁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酒后驾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20时37分左右,城镇中队民警在新城东街路段开展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进FZ***0的小型轿车行驶缓慢,大队执勤民警在准备对其进行检查时,驾驶员突然加速,疑似要逃离现场,执勤民警迅速对其进行拦截,在将驾驶员控制后,执勤民警发现其身上带有明显酒味,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39.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张某进行了以案说法的教育,并给予其10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半年的处罚。交警提示:为了每一个人的家庭和睦,请遵守交通法规,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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