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王文斌) 8月23日,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吴王中队在执法站,对一辆牌号晋MZS***小型轿车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张某某言辞闪烁、举止异常,疑似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便果断采取措施,要求其熄火下车接受调查。
经呼气检测,显示张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4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面对检测结果,张某某承认自己昨天下午在饭店吃饭时喝了些白酒,心想睡了一晚上,应该就没事了,便开车去乡镇买东西,没想到在碰到检查时,由于内心慌张引起民警警觉,最终被查出隔夜酒驾违法行为。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张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做出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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