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赵香)8月12日,山西省平鲁交警大队交巡警中队民警在榆平线路段执勤过程中,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当天晚上18时58分许,中队民警在榆平线路段进行巡查时,对一辆牌号为晋FG***8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例行检查,当民警在对驾驶员信息进行核查时,发现驾驶员韩某脸色绯红,满嘴酒气,民警立即对驾驶员郭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为59.8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民警对其进行了以案说法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驾驶人郭某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处罚。
在此,平鲁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开车勿喝酒,喝酒勿开车,千万不能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以身试法必被严惩。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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