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王文斌) 好友相聚喝酒助兴,乃人之常情,但酒后驾车却不可取,不仅非常危险,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而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7月16日,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丰喜大道巡逻时,发现前方一辆晋MHD***牌号小型轿车行驶异常,便果断予以截停检查。询问中,民警闻到驾驶员卫某嘴中有酒气,立即进行了呼气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5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被执勤交警带回大队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卫某当日中午与朋友在乡镇一饭店聚餐时,首先表态自己下午要开车去县城办点事,因此不能喝酒,但期间最终没有抵住诱惑,在大家劝说下还是端起了酒杯。17时许,酒足饭饱的卫某驾车刚进县城,就被巡逻民警查获,受到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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