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赵香)驾驶人都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道理,也深知酒驾、醉驾的处罚很严厉,但是仍有些驾驶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触碰法律底线。
6月16日晚,山西省平鲁交警大队城镇中队民警在煤源路设卡严查酒后违法驾驶行为,21时10分左右,一辆小型轿车缓缓驶入卡点,民警示意该车驾驶人赵某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刚摇下车窗,一股浓重的酒精味扑面而来,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达101.4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其将面临罚款、刑事拘留及吊销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安康,请一定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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