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王文斌) 6月1日12时许,在山西省临猗县境内临陌线与小风线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牌号晋10295**变形拖拉机(又称农用三轮汽车)与一辆牌号晋M9Q3**小型轿车相撞,事故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经临猗交警大队事故科现场勘察后,初步认定农用三轮车在转弯时未减速、未让行直行小轿车,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驾驶员刘某某应负事故主要责任。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临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驾驶机动车辆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如果设置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如果没有设置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一定要减速观望,让右方道路车辆先行;其次是转弯的车辆必须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这些基本通行规则一定谨记,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追悔莫及。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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