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王文斌) 日前,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农村地区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中,查获两起大货车超载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范某某、姚某某二人(均为芮城县人)均受到法律严惩。
4月24日,临猗交警大队吴王中队按照专项整治安排部署,在小风线54KM处设立卡口,严密排查超员超载、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5时40分许,牌号晋M886**和牌号晋M803**两辆煤炭运输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先后驶入检查点,民警根据经验初步判断两车涉嫌超载,经进一步核实,发现两车核载为46吨,实际载物重均达到48吨多,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
据驾驶员范某某、姚某某称,他们是专门从陕西咸阳往永济电厂送煤,为了能多挣点钱,便心存侥幸多载了2吨,请求民警“高抬贵手”放过他们,遭到严词拒绝和严厉批评教育。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临猗交警依法对范某某、姚某某二人分别做出罚款300元、记3分严厉处罚,并移交县联合治超办公室进一步处理。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