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王文斌) 日前,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准驾车型不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王某某(临猗人)受到法律严惩。
4月23日晚,临猗交警大队北景中队按照专项整治统一安排部署,在丰喜大道王村南口设立卡口,对酒驾醉驾、超员超载、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22时许,民警对一辆二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员王某某身上一股酒气,经快速呼气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8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同时查明,王某某持有B2机动车驾驶证,不具备驾驶摩托车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车辆,临猗交警依法扣留了摩托车,并给予王某某罚款2000元、记24分、暂扣驾照6个月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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