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王文斌) 日前,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宁某某(临猗人)受到严厉处罚,深感懊悔,表示今后绝不再喝酒开车,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3月21日晚,临猗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按照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在南环路双塔岗设立卡口,对过往车辆展开严密排查。21时许,民警在对一辆牌号晋MN58**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员宁某某身上一股酒气,便立即进行了呼气式快速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29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
据今年50多岁的宁某某称,平时自己非常谨慎,一直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开车20多年来没有出现过任何违法行为,没有任何污点。当日晚上出门办事时,由于天气寒冷,便喝了一杯酒暖暖身子,没想到被交警查获,毁了自己一世“清白”。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宁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严厉处罚。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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