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王文斌) 今日,从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传来消息,驾驶员王某某(临猗人)屡教不改,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之规定,涉嫌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再次酒驾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最终受到了法律严惩。
2月28日,临猗交警大队楚侯中队按照全国“两会”交通安保工作部署,在县城府西街设立卡口,严厉打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16时50分许,执勤民警发现两名男子“满面红光”,驾乘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疾驶而来,疑似喝了酒,便果断予以拦停检查。
经过对驾驶员王某某进行呼气式快速酒精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2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同时查明,王某某在2011年1月曾因无证驾驶、酒驾被临猗交警大队行政处罚过,这已是第二次酒驾被查,且王某某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不具备驾驶摩托车资格。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金2500元。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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