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赵香)为全力预防做好我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山西省平鲁交警大队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区道路安全有效畅通。
2月27日,平鲁交警大队交巡警中队民警在辖区内开展夜查巡查时,查获两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当晚20时34分,大队民警在建设南路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号牌晋F9***4的小型轿车行迹可疑,民警遂上前拦截,当要求驾驶员薛某出示相关证件时,发现驾驶员满嘴酒气,对其进行酒精仪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59.9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21时01分,民警对一辆号牌为晋FR***2的小型轿车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李某脸色绯红,说话吞吞吐吐,经酒精仪检查结果显示为77.3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遂将驾驶员薛某和李某带回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员薛某和李某进行了罚款1000元、记12分、扣留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交警表示,驾驶人应时刻自觉遵守,珍爱生命,杜绝酒驾。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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