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赵香)为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本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的安全、畅通。山西省平鲁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加大工作力度,严查严处,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和报废车辆上路等严重违法行为。11月17日,平鲁交警大队交巡警中队民警查获无证驾驶装载机的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16时58分许,大队交巡警中队民警陶平线20km处巡逻时,发现一辆无牌黄色装载机,经民警上前拦停检查,发现驾驶员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随后民警对张某进行了以案说法的教育,告知他装载机是轮式自行机械车,需要持有并B2或M准驾车型驾驶证。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张某进行的相应的处罚。
平鲁交警提醒:《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和里程,掌握了熟练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并取得了驾驶证,才能开车上路,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者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要做一个合格的机动车驾驶人。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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