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赵香)10月16日,山西省平鲁交警大队交巡警中队民警在执勤中就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当场对其进行教育并作出了处罚。
当天下午17时15分许,中队民警在烽火台路段设卡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突然一辆号牌为晋FF***8的小型普通客车在执勤卡点不远处停下了。见状,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当要求驾驶员符某出示相关证件时,发现该驾驶员脸色绯红,满身酒气,眼神游离,全程不敢直视民警。民警怀疑驾驶员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便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果不其然,经检测结果显示49mg/100ml,属于典型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此刻驾驶员符某面对确凿的数值,惭愧的告诉民警,酒是中午喝的,喝了点白酒后还休息了一下午,都过去四五个小时了,觉得应该解酒了。说到这时,他满脸无奈。
随后,民警现场对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对该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交警提示:判断司机酒驾与否,并不以酒后歇了多久来判断,而是有明确的硬性数字标准,一旦酒精含量超过了标准,就涉嫌酒驾。对于一些司机来说,即使过了一夜或很长时间,体内的酒精对驾驶仍会有不小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开车,仍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饮酒一定要适量,如果饮酒较多,两天之内还是尽量不要开车。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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