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赵香)为切实推进"压事故、整秩序、保平安“专项整治行动,山西省平鲁交警大队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巡逻查处管控力度,有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8月12日晚22时许,平鲁交警大队交巡警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三驾”整治行动时,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电动四轮汽车行驶至新城街与胜利路路口时,随即,民警上前对该车驾驶人进行检查,在与驾驶人的对话中,民警发现其身上带有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66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随后,民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到该驾驶人张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经询问,张某为图出行方便,购买了一辆电动四轮汽车,却一直未办理相关手续,本人也未考取驾驶证。据张某交代,当晚与几位朋友席间饮酒,不料在回家途中被民警查获。随后,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张某进行相应的惩罚。
交警在此提醒:无牌无证酒后驾驶,是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潜伏杀手,安全没有捷进可走,只有遵纪守法才能平安出行。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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