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王文斌)今日,从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得知,在近期开展的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违法行为,驾驶员田某某(临猗东张镇人)因贪杯,受到法律严惩。
当晚,临猗交警大队吴王中队民警按照大队夜查行动统一安排,在南环路某娱乐场所附近设立卡口,严厉查处酒驾、毒驾及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0时50分许,民警在对牌号为晋MLW4**的红色小轿车例行检查中,闻到驾驶员田某某身上一股酒味,便立即对其进行控制,并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田某某交代,事发当日中午,适逢同在某汽车修理厂工作的同事夏某某乔迁新居请客,大家前去道喜,席间免不了喝酒助兴。晚20时许,仍未尽兴的田某某驾车与几名同事从夏某某家出来,准备再去别的地方继续喝,没想到被交警查处。
经检测,田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高达205.6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田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将依法吊销田某某的C1机动车辆驾驶证,五年内将不得重新考取。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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