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王静波 李烨) 4月9日,一辆满载铁粉的大货车行驶至省道S306线179km+100m路段(朔州市朔城区)时轮胎突然起火,正当驾驶员惊慌失措时,朔城交警大队东榆林中队民警紧急扑救,使得大火未造成严重损失。
9时50分,朔城大队东榆林中队中队长于春生带领刘常发、王春熙等4名辅警在辖区巡逻时,突然发现不远处一辆大货车左侧轮胎起火。民警随即对事故路段进行警戒,确保安全后,刘常发立即拿起警车上的灭火器冲到车跟前。面对车辆燃烧随时可能爆胎的危险,民警不顾个人安危,对轮胎起火部位进行喷射。与此同时,其余民警也借来灭火器一起扑救,直至大火被扑灭。由于扑救及时,车辆除轮胎被烧毁外没有其他损失。司机激动地向民警致谢:“多亏你们帮我灭火,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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