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巩固酒后驾驶专项整治成果,全力防范因酒驾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确保第二季度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5月19日晚8点,山西省朔州市朔城交警大队在辖区内重要路段,路口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在整治过程中,执勤人员通过分割车道、有序放行的方式,采取“一看、二问、三闻、四吹”四步工作法,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坚决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零容忍”。当晚统一行动中,查获了两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
21时15分许,一辆车牌为鄂F8GL**的桑塔纳轿车进入洗朔线路段执勤点,民警在检查其相关证件时,发现驾驶员一脸通红,满嘴酒气。民警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察觉该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嫌疑。民警当场对驾驶员李某进行了酒精呼吸检测,结果是57.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当事人对饮酒驾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随后,执法民警又来到神朔路段,整治过程中,有民警发现,前方有一辆车牌号为晋F532**轿车突然靠边停下,看上去有些许可疑,便立即携带酒精测试仪上前对其进行检查。驾驶员杨某见民警前来,无法再回避,只好配合检查,不出所料,检测结果显示杨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32.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该驾驶员杨某同样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对此,朔城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驾”危害性大,引发交通事故概率高,不仅危害自己,更多的是危害无辜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大家的安全,请驾驶员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养成“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好习惯,为自己也为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通讯员 王静波)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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