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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铁逃票10倍罚款

时间:2013-06-04 15:21:14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项颖知
导读:地铁逃票行为,一旦发现如何处置?乘客如果在地铁车厢吃东西,是否属于禁止行为?昨天,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解读会。

  地铁逃票行为,一旦发现如何处置?乘客如果在地铁车厢吃东西,是否属于禁止行为?昨天,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解读会。市民关心的这些地铁行为引发常委会组成人员热烈讨论。

  治理“跨栏哥”“穿越姐”

  申城地铁每日都有不少“跨栏哥”、“穿越姐”,还有人冒用敬老卡乘车。近日上海一项地铁运营专项行动新增内容:逃票者的身份信息被记录下来,转交市有关部门,纳入个人征信系统。这是否可能上升为地方立法?

  市法制办主任刘华说,对地铁逃票的处置,按照原条例规定,执法者可实施最高为票价5倍的罚款,而在实际执行中,有的逃票乘客拒不交纳,有的乘客说没钱罚。

  据市交港局局长孙建平透露,修订草案对逃票行为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手段”。一是增加罚款额度,对冒用他人证件或者使用伪造证件乘车的,按照网络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加收10倍罚款;二是增加两个移送,对冒用的证件移交发证机关处理,对伪造的证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此外,乘客有冒用他人证件的,使用伪造证件乘车等逃票行为的,有关信息纳入个人信用系统。

  车厢内饮食禁不禁都有理

  如果在地铁里全面禁食,你同意吗?一项网络调查显示,40.6%的受访者同意禁食,认为公共环境需要共同维护;52.18%的受访者表示不同意;还有7.22%的受访者认为,规定可以更人性化,不可一刀切。

  陈必昌委员认为,很多市民都很反感在地铁车厢吃东西,香港、深圳、武汉等城市都有法规禁止地铁饮食,而上海作为国际大都市,也应该在这方面做出表率。但条例草案列举的地铁禁止行为中并不包括这一内容。

  市交港局有关人士说,地铁车厢内禁止饮食的认定和执行非常困难,如婴儿、低血糖患者的进食,无法一概禁止,也很难详细区分。这一问题主要属道德文明范畴,尚不宜在法则中强制规定,可先以倡导性的规定写入乘客守则中。

  吴凡委员说,在国外地铁车厢,很少看到有人摄入食物,这一方面涉及到饮食习惯,另一方面也与站点不设商业网点有关,比如东京、巴黎等地铁站内都不设商业网点。而我们的地铁除了车站出入口、站台等处外,都设有商业网点,包括小吃摊,这也变相鼓励乘客买东西、吃东西。“如果地铁禁食,这些网点设置是否也要考虑?”

  现行安全检查制度将固化

  目前,本市在轨道交通车站共设立了550多个安检点,配置X光检测仪等安检设施,采取“逢疑必查、大包必查、小包抽查”的方式,对查堵危险品,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市民乘客安全感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2011年至2012年,安检点共收缴各类违禁品10万余件,特别是今年春运期间,查堵烟花爆竹211起,查获鞭炮43万响、爆竹510个,各类烟花1720只。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尽管有部分市民质疑安检的必要性,但从上海世博会开始实施到近三年的常态化执行,安检措施有必要继续坚持。《修订草案》对现行安全检查制度予以了固化。

责任编辑:guanliyua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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