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湖南省凤凰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一起致1人死亡、7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犯罪嫌疑人吴某。
今年30岁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是湖南省凤凰县禾库镇龙角村人,96年小学毕业后一直在家务农,2013年3月18日,驾驶湘U37180号长安牌小型客车载人沿三拱桥至腊尔山线公路由凤凰县腊尔山镇往凤凰县禾库镇方向行驶, 10时05分,行径凤凰县禾库镇禾库存一下坡急弯处(三拱桥至腊尔山线27KM+250M),遇对面来车会车过程中避让时车辆驶出路面,翻下道路外侧斜高25米的坎下稻田中,造成乘车人马林安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驾驶人吴某、乘车人杨秀英、马福珍、石贵英、吴爱珍、隆七灯、龙建清、石建炳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经过对事故现场勘查,询问证人,收集相关书证、物证,查明造成此次重大交通事故的原因,系犯罪嫌疑人吴某驾驶机动车辆行驶中车速过快、临危措施不当且不按规定载人,车辆超员。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
3月20日,吴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凤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该案的民事赔偿善后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据悉,该院在审阅案件后认定,犯罪嫌疑人吴某忽视交通安全,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过程中造成1人死亡多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7条之规定,将吴某依法批准逮捕。(胡明智) 责任编辑:guanliyua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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