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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费县交警部门严查非客运车接送学生

时间:2013-01-25 11:45:00  来源:法治周报  作者:吴云富
导读: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交通安全管理,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学生出行安全。山东费县交警部门即日起对全县136辆学生接送车实行包车到人的户籍化管理责任制,将加大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并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交通安全管理,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学生出行安全。山东费县交警部门即日起对全县136辆学生接送车实行包车到人的户籍化管理责任制,将加大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并将开通学生接送车辆违法举报电话,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

      针对《校车管理条例》及公安部123号令、124号令的有关要求,费县交警部门首先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外观形态、动力系统、制动系统、安全设施及轮胎磨损情况进行了逐车检查登记,建全了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档案。由各中队与接送学生车辆的车主、驾驶员及中小学、幼儿园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要求车主、驾驶员及学校、幼儿园必须做到不实施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据费县交警大队交管科长孙士伟介绍说,今后将加大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严厉打击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违法行为,坚决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群众对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实施交通违法的学生接送车辆,以及用“黑车”接送学生的车辆,可以拨打110、122向公安机关举报,交警部门接报后会立即组织警力进行查处。(吴云富)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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