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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襄城县公安局范湖所推进烟花爆竹整治工作

时间:2013-01-28 15:32:00  来源:中新网河南频道  作者:赵洁
导读: 为确保辖区在春节期间社会治安稳定,防止因烟花爆竹管理不到位,而发生的灾害事故,河南省襄城县公安局范湖所积极深入贯彻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在前期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针

    为确保辖区在春节期间社会治安稳定,防止因烟花爆竹管理不到位,而发生的灾害事故,河南省襄城县公安局范湖所积极深入贯彻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在前期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三个加大力度”有效措施,坚决遏制涉及烟花爆竹的事故、案件和违法犯罪活动发生。

    加大“打非”力度,全面整治经营秩序。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联合辖区有关部门认真做好销售、储存和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同时,加大对烟花爆竹产销旺季道路运输活动的监督执法力度,对未经许可从事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严格依法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加大对非法存储、非法运输、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打击的方针。

    加大检查工作力度,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为进一步消除烟花爆竹存储、运输、销售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我所在去年采取健全机制、源头管控、全力收缴等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各烟花爆竹经营户的安全意识,并对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消防设施、库存数量和经营场所等重点方面进行了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户,现场敦促其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予以处罚,通过大检查行动,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

    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全面提高防范意识。充分借助街道、村组和警务室,以宣传板、宣传标语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深入宣传烟花爆竹管理法规、烟花爆竹安全燃放规定,特别是禁放区域,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燃放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防止因燃放不当引发人身伤亡事故。对工作中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及时通报安全监管部门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赵洁 刘汉民 侯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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