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防止民警、协勤在节假日期间违反 “五条禁令”和“十条警规”等问题。2月4日,贵州省福泉市交警大队组织全体民警及协勤召开“五条禁令”责任状签订仪式,坚决贯彻依法从严治警方针。 会上,陈元东教导员传达学习了公安部“2.1”全国公安机关贯彻执行五条禁令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黔南州公安局《关于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和<贵州省公安机关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历行勤俭节约规定实施细则>的紧急通知》。要求全体民警及协勤要提高“五条禁令”的自觉性,彻底消除侥幸心理,充分认识“五条禁令”这条不可逾越的高压线;严禁公车私用,有特殊、紧急情况或离开市境办理公事的必须提前向领导汇报、备案,非执行紧急公务,严禁乱鸣警报器、乱用警灯,驾驶警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最后,全体民警及协勤人员签订了“五条禁令”责任状。纷纷表态,决不触碰“五条禁令”这条高压线,树立福泉交警良好形象。(易盛武 杨华俊 )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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