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刘洪池) 随着汛期的到来,山东省沂水县高桥镇要求全镇住房建设行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红线意识,防范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做好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要求在建筑施工方面,将加强对深基坑、土方(隧道、盾构)开挖工程和高切坡的管理和检测,靠近居住密集区、中小学校等重点区域的将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对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脚手架的管理,做好排水和防雷措施,及时调整其垂直度;加强高处作业和施工用电、工地围挡、临时宿舍、仓库等区域的隐患排查,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要求各村加强对现有危房、农民建房和农村危房改造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重点对农村危房进行检查和整改,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要求镇直辖区内的单位、村、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汛期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密切关注天气形势,认真研判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制定好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准备,确保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工作,将损失减少到最小。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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