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的强拆正在进行中
位于河北省献县乐寿镇河街支路刘现光的商业用房,在2014年10月7日、10月17日先后遭到百余名社会闲杂人员强行拆毁。事件发生时,刘现光曾数十次向公安机关报警,献县乐寿镇派出所民警也持执法记录仪到达现场处警。即便如此,他的房屋仍然没有躲过这场厄运。
刘现光对其房屋被强拆一案,强烈要求公安机关对实施非法拆迁的行为人给予刑事立案侦查,献县公安局在刘现光提出立案的四个月之后,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作出了献公(乐)不立字【2015】0005号《不予立案通知书》。面对这一结果,刘现光难以理解,遂申请复议。2015年4月10日,献县公安局仍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维持了0005号决定。此后,刘现光又向河北省沧州市公安局提出复核申请。2015年6月1日,沧州市公安局向刘现光送达了沧公刑复核字【2015】010号《刑事复核决定书》,维持了原决定。
献县公安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
“我的商业用房产权、土地使用权都是经相关行政机关登记确权的,应当受到法律充分保护。我的房屋被强拆时乐寿镇派出所民警也持执法记录仪到达了现场,是一个具有充分证据的案子,公安机关为何三番五次不给立案?作为老百姓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难道就这么难吗?难道是因为县公安局某领导的胞弟参与了河北省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的部分工程的原因?我真的想不通,也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刘现光含着泪气愤地说。
根据刘现光所述以及他提交的相关材料,为本案做了梳理。刘现光位于乐寿镇河街支路北侧有一处商业门店,始建于1994年,并于1997年扩建,面积约315平方米,其中有证的为159.28平米,土地证、房产证、建房资金来源证明俱全。河北省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房地产地段正好将他的房屋纳入其中,由于双方没有达成补偿协议,导致了强拆事件的发生。
刘现光在维护自己房产合法权益时遭殴打
据相关证据显示,2014年10月7日上午8时许,20余名社会闲散人员对刘现光的楼房进行强拆,且已拆毁了二层的一大部分。闻讯后,刘现光和儿子刘立业立即赶到现场,因对方人多,无奈报警。乐寿派出所民警携带执法记录仪到达后,当即制止了这伙人的强拆行为,并进行了录相和照相取证。2014年10月17日,广宇公司再次组织了百余名社会闲散人员对刘现光的门市楼进行强拆。当刘现光和家人赶到现场进行阻拦时,受到这伙人围攻、殴打。刘现光当场被打晕,后送医院抢救,其上衣被撕破,胳膊多处受伤。
据刘现光的儿子刘立业讲,事发当天,他们共拨打“110”报警电话、乐寿镇派出所值班电话以及值勤民警电话达28次,称有不法分子强扒民房、毁财。乐寿镇派出所距事发现场不到10分钟车程,却用了47分钟才到达,既没有真正制止住不法分子的毁财行为,也未对参与毁财强拆的相关人员采取任何措施,致使我家的商业门市楼被这伙暴徒用挖掘机铲为废墟,当天晚上连基础都被挖成大坑。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guanliyu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