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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实施修复保护历史建筑计划

时间:2013-07-18 17:06:39  来源:山西商报  作者:张星
导读: 7月17日,山西省太原市对全市历史民居和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复保护工作,首批修复保护实施计划敲定。

   7月17日,山西省太原市对全市历史民居和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复保护工作,首批修复保护实施计划敲定。记者从牵头部门太原市房管局了解到,第一批修复保护工作涉及19处历史民居和文物保护单位,占地面积2万余平方米。

  为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太原市在“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活动中,决定开展实施对全市历史民居和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复保护工作。该工作由太原市房管局牵头,规划、文物部门及各城区联合实施。目前,第一批修复保护的19处历史民居和文物保护单位确定,包括:教场巷22号院;工程师住宅精营东边街17号院;牺盟会旧址;教场巷6号、7号院;精营东边街2号院;精营南横街3号、5号院;双龙巷片区普光寺修复项目;古圆通寺修复项目;文殊寺修复项目;万寿宫;基督教总会;西校尉营关帝庙、奶奶庙皇庙周边;鞭巷书业诚旧址;亨升久旧址;皇华馆历史民居8号院;省议会旧址;浑源会馆;南肖墙关帝庙;浙江会馆。

  据了解,修复保护工作要求太原市房管局等单位及相关区政府负责严格控制历史民居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现状不再被破坏,由房管部门负责疏导搬迁历史民居和文物保护单位内及周边建筑的公产和私产住户,并负责收回历史民居和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的公产房及市属单位房产。房管、规划、文物部门联合负责历史民居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修复工作,委托山西达志古建筑保护有限公司设计修复保护方案并实施修复。具体修复工作以现有遗存的风格 (明、清、民国)确定所在院落的建筑风格;如果没有遗存,则按照建筑所处时代的风格进行恢复。整个修复过程都要采用旧部件进行修复,体现“修旧如旧”。同时,严格控制太原府城及辐射范围内的开发建设,在府城保护规划确定之前所有旧城改造项目全部停止建设。

  据介绍,这些历史民居和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它们所辐射的周边历史街区都是太原市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实施修复保护工作,不仅能够改善这些历史街区、建筑周边居民的居住环境,还能提升城市形象,展现龙城太原独有的文化魅力。(记者 张星)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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