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核实涉事业主643户
清远市委、市政府在成立调处领导小组后,马上制订工作方案,领导小组下设查处组、维稳组和督察组。
其中,查处组主要负责对违法建设的进一步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牵头单位为市规划局和城区政府。
6月21日,清远市规划局在其官网贴出公告,2013年6月24日至7月5日期间,对清城区东城街辖区内4宗违法建设涉及房屋的购买人进行登记备案,要求涉及4宗违建房屋的购买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本、购房合同、收款单据等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到东城街违法建设办公室(东城莲塘村委会)进行申报登记,并按要求填写购房登记表。逾期不申报登记备案的后果自负。
同时在违建工地、市场公共区域等均贴上此公告。
截至7月5日,据查处组12日的摸底调查数据显示,共有643户签了购房协议书,共涉及合同金额1.87亿左右,已经支付1.25亿左右。其中,位于和富东城北侧的小区共6栋于2009年建设,澜水市场综合大楼于2011年年底建设,其他两宗于去年年底建设。
处理方案最快下周出台
据了解,购买这些违建房屋的业主主要来自阳山、清新、连州、广州、香港等地。当中有普通务工人员,买不起商品房,经不起违建房屋低价诱惑。而一些来自香港的主要是购买商铺,以侥幸的心态投资。
为了核实这些业主的信息,领导小组决定连续12天时间去摸底调查。同时,市供电、水务局、自来水公司对违法建筑断水断电,所有违建工地全部停工。
初步核实了业主情况后,清城区政府及东城街办还逐一找到违建主体谈判,积极做思想工作。据东城街办相关人员透露,处理方案最快下周出台。为了巩固成果,该领导小组提出,要深刻吸取教训,并召开了誓师动员大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打击违法建筑行为。
“发现一宗查处一宗,不能补办证件,不能因为成了既定事实,通过罚款或其他途径获得合法身份。”清远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违建主体藐视国家法律,不通过合法程序私建房屋,抱着暴利心态,以低价诱惑购房者,对此违法行为相关部门绝不手软。同时他还提醒市民不要因贪图便宜购买不合法的房屋,以免承担风险。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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