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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实测面积多出13平米 误差该谁来买单?

时间:2013-06-25 10:20:22  来源:红网  作者:吴庠
导读:湖南衡阳网友周女士向红网“消费维权”频道反映,她在衡南县购买的一套商品房,实测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多出了13平米。

   “卖给我的时候建筑面积是133.81平米,可是快交付的时候建筑面积却变成了146平米,两者相差近13平米!”日前,湖南衡阳网友周女士向红网“消费维权”频道反映,她在衡南县购买的一套商品房,实测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多出了13平米。对于出现如此大的面积误差,究竟该如何处理?这面积误差又该谁来买单呢?

  据周女士介绍,2011年,她在衡南县“华城御花园”三期项目部购置了一套商品房。当时签订购房合同约定的面积为133.81平米,交房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并支付了全部房款。今年5月底,她和家人前往售楼部了解交房情况。售楼小姐告知房子的实测面积为146平米,也就是比合同约定面积增加了10%,业主对此要补交这多出13平米的房款。

  “我当时就表示反对,因为这多出的10%的面积实在是太大了,已经超出我的支付范围了。”周女士称,除了要补交这13平米的房款之外,房屋契税也从原来的2%提高到4%,她为此要额外承担数万元的费用,遂提出退房退款。衡南县“华城御花园”销售经理罗先生表示,房屋契税由2%提到到4%是房产部门制定的税收政策,而补交差额面积房款是根据购房合同“多退少补”的约定来执行,“实测面积也是由房产部门用专业仪器来测定的,我们不存在造假。”

  红网联动律师、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炎辉对此点评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据实结算;超出3%,买受人可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如果该网友签订的购房合同对面积误差已有明确约定,那就只能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李律师称,如果该网友确实无法承担因面积误差多出来的房款,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目前,该小区开发商已同意为周女士办理退房退款手续,到退款必须要等到该房再次售出后才能到位。

责任编辑:guanliyua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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