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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鼓励建设超过100米的超高层建筑

时间:2013-04-25 16:38:32  来源:新民网  作者:佚名
导读:日前,广西钦州市《钦州市促进超高层建筑项目建设的意见》印发施行,文件明确:为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鼓励建设超过100米的超高层办公、商业、金融及旅游服务项目。

   日前,广西钦州市《钦州市促进超高层建筑项目建设的意见》印发施行,文件明确:为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鼓励建设超过100米的超高层办公、商业、金融及旅游服务项目。

  文件指出,对于超高层建筑项目,适当放宽项目容积率核算标准,在土地出让价格评估中,容积率指标核算按其建筑相应高度进行分级核算;适当放宽项目停车配建比例及间距要求;合理延长项目建设周期,适度减免市政建设配套费及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

  为鼓励建出更多精品和发展绿色建筑,提升城市品位,丰富城市景观,文件规定:对获得国家级以上设计奖项的超高层建筑施工项目,每个项目给予30万元奖励,对获得“建筑工程鲁班奖”的超高层项目每个奖励50万元,对获得绿色建筑星级标识的超高层建筑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一星级奖励30万元,二星级奖励50万元,三星级奖励100万元。

  为避免超高层建筑发展的盲目性,文件还规定,超高层建筑在批准的城市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方案中规划确定的超高层建筑项目,按规划实施。如果在上述规划或是方案中未规划确定的超高层项目,一定要按相关程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建设,避免某些特殊区域因超高层项目带来负面影响。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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