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节材、节水、节地,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这种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被称为绿色建筑。日前,省政府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意见的通知,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到2015年,我省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增民用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15%。 通知要求,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执行更高的节能标准,实行节能措施公示和建筑能效标志制度,不断提高节能标准的执行率和工程质量水平。推进既有建筑和供热计量节能改造。鼓励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全面节能改造,农村地区结合危旧房改造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高农村房屋的节能性能。重点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技术,环保阻燃型外墙外保温技术,既有建筑改造相关技术,绿色照明技术等。 此外,城市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应采用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大力推广应用绿色给排水技术和设备,如节水马桶、龙头及室内污水回收再利用设备等。从严控制非自然水源的水景建设。(作者 张雅宁)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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