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高泽司法所联合高泽农商行在高泽农商行召开了农商行村级“农金员”作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会议,高泽司法所、高泽农商行工作人员、各村农金员30余人参加培训。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司法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 在国庆临近之时,9月27日,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高泽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高泽街道大集,举办了一次以“普法宣传庆国庆”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助力国庆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省沂水县司法局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拥护“一面旗帜”,抓实“三个要点”,加强辖区内专职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工作,努力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近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结合“护航二十大 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主题活动,组织公共法律服务队伍走进东君乳业(禹城)有限公司开展法治讲座。 为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依法行政,山东省沂水县司法局紧盯行政诉讼案发量、败诉率“双下降”目标,创新日常工作方法,通过“五强化”举措努力压降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高泽街道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 “一村一法律顾问”这一便民措施落到实处。自工作开展以来,广大法律服务者、法律顾问切实担当责任,深入贯彻和践行新时代文明实践,充分发挥法律普及分队的作用,积极开展进村服务,在村庄显要位置公示法律顾问信息,参与矛盾纠纷调处、进行法治宣传、为基层组织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涌现出了不少的法律顾问典型。 自“八五”普法工作实施以来,山东省沂水县司法局院东头司法所依托各社区、村农家书屋的良好环境,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农家书屋为基础平台,进一步整合农村普法教育资源,以“法律书籍进书屋、法治文化进农村、法律服务进农家”为工作目标,积极探索,在农家书屋设立“公共法律服务联络点”,扩大影响、逐步完善和拓宽农家书屋的法治文化服务阵地的功能。 9月21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林某进行训诫教育并发出《社区矫正训诫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已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自《法律援助法》通过以来,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司法局切实发挥普法宣传行政职能,扎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普法工作。 去年以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把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作为头号工程,突出“四色”,同心同绘,干在日常,抓在经常,落实落细,精益求精,全力推动“枫桥经验”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铺染了“领导肯定、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新“枫”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