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推进教育改造创新,推动社区服刑人员自我教育,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更好的接受社区矫正,顺利回归社会,近日,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司法局针对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教育缺少教材问题,组织专人编写了《齐河县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教育辅助教材》。 近日,德州市宁津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和宣传科在大曹、相衙镇等乡镇共计举行了四场宣传活动。活动内容主要围绕新修订的《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进行宣传,通过一边在现场分发宣传书籍及专门印制的宣传袋,一边向过往的群众进行详尽的解释宣传,使群众对新修订《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 为了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实效,有效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职业技能,促进其更好地融入社会,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近日,德州市宁津县司法局创新工作机制和措施,积极联合县职业中专为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提供技能培训。 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南城司法所在工作中注重以真情关爱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近日,工作人员再次来到南刘庄社区服刑人员王某家中走访。 “六五”普法以来,河北省枣强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落实全县“六五”普法规划,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充分发挥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作用,推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近日,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了“慈心一日捐”活动。 2015年5月20日,德州市宁津县中医院司法鉴定所应宁津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宁津县宁津镇某村的村民付某进行伤残程度、营养期、护理期的重新鉴定。 涪城区地处绵阳科技城的核心区域,辖区人口近百万,每年发生的矛盾纠纷有两千多件。我们积极创新调解工作方式,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近日,德州市平原县司法局例会如期召开,会议就全局近期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会上重点强调信息编写与报送工作。 近日,在第25个“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帮扶”活动,对正在自主创业的残疾人进行爱心帮扶。 为贯彻“六五”普法规划要求,推进全民法律素质提升,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司法局在坚持丰富电视、报刊、短信等平面静态宣传手段内涵的同时,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普法载体,壮大宣传力量,新增了普法宣传车这一“流动”宣传形式,在法制宣传活动实现了“四有”:有声音、有视频、有资料、有互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