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高泽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发扬担当精神,防止工作流于形式,通过“4321工作法”,即:4种方式实时监控+3项措施强化管理+2个方面教育学习+1项制度严格外出,有效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合同统一管理,提高合同审查质量,为建设法治垦利提供有力保障。近年来,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司法局不断创新工作举措,规范审查程序,完善参与机制,加强风险预判,政府合同审查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2019年来,共审查各类政府合同58份,有效预防了纠纷发生,为政府减少了经济损失。 疫情发生以来,山东省兰陵县卞庄司法所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立足职能,全力以赴,多举措守好社区矫正战线保障社会稳定。 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安全,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大仲村司法所认真贯彻落实防控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多举措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工作。 近日,司法部发布《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司法通〔2020〕9号),垦利区司法局是全市唯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教育水平,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司法局董集司法所创新矫正教育形式,积极响应当前全国上下掀起的“学习强国”学习热潮,组织全体社区服刑人员参与“学习强国”学习活动,用党的先进思想教育改造社区服刑人员,引领他们投入到全民学习、建设学习的热潮中。 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山东省东营市黄河口司法所严格按照上级的各项规定严格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学习工作,创新教育学习形式,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平台作用,确保社区矫正教育学习内容不打折扣,取得真真切切的实效。 在新型冠状肺炎防控期间,山东省沂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举措同时,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调整服务方式,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不松懈、法援服务不掉线”。 为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严防疫情发生,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依法治县办《关于做好刑满释放人员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山东省沂水县司法局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对刑释人员的接收、监督管理工作,全力保障安全稳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为此,山东省沂水县司法局将增强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方式和目标。与县委宣传部联合下发《关于组织疫情防控法律知识专项学习的通知》,要求全县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网上学法,提高国家工作人员防疫有关法律知识储备,用于指导疫情防控期间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部署,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沂城司法所多措并举,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