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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起纷争 人民调解弥亲情

时间:2023-08-08 10:31:08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丁峰 段小龙 刘守新
导读:孝为人之本,百善孝为先。孝敬老人、赡养父母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8月5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使年逾八旬老人温某的养老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案结事了的同时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丁峰 段小龙 刘守新)孝为人之本,百善孝为先。孝敬老人、赡养父母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8月5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使年逾八旬老人温某的养老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案结事了的同时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温某现年85岁,系某公司退休职工,月养老金4200元,现患有脑血栓行动不便。2022年6月30日之前温某随大儿子贾某在县城一起生活,其工资卡均由儿子贾某保管。后因家庭琐事温某不愿与长子共同生活,温某次子贾某军将其接回济南,并一起生活至2023年12月。温某工资卡则继续由长子贾某保管。温某离开儿子贾某家后,长子贾某多次支取温某养老金用于个人生活。

  后次子贾某军因外出务工,将母亲温某委托给邻居夏某照看,双方约定每月工资2200元。截止2023年7月,夏某共照顾温某生活起居7月有余,贾某军向夏某出具欠条15400元,并承诺待其与其他兄妹商量好老人赡养问题后就偿还欠款。老人另有房屋一套,享受国家拆迁政策获得补偿款10万元,一直被三子贾某民占有,拒不返还。2023年7月底,在村干部和家族长辈调解下,众子女未能就温某养老问题达成协议。2023年8月2日,温某将长子贾某及次子告到莒镇司法所,要求贾某返还工资卡,退还擅自支取的养老金,要求夏某民返还拆迁补偿款10万元,并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纠纷受理后,经初步了解情况,司法所调解员段小龙主动通知温某的大女儿贾某萍、二女儿贾某云和小女儿贾某敏参加调解活动,随后立即开展调查了解案情,并于次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协商温某的养老问题。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段小龙以尊重老人意愿、维护家庭和谐为原则,从情、理、法方面入手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温某随次子贾某军共同生活,长子贾某当场返还温某工资卡等物件,并退还支取的养老金,三子贾某民亦返还补偿款10万元,工资卡和补偿款由贾某军进行保管,用于老人日常生活开销,至此,一起赡养纠纷圆满画上句号。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急速加剧,我国跑步进入“银发社会”,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近年来,莒镇司法所积极回应老龄化社会需求,靠前主动调解婚姻家庭纠纷。在家事纠纷调解过程中注重弥合、修复家庭关系,防止矛盾纠纷激化,用司法的温情与力量让老年人在老有所养的基础上,“养”的“安心、舒心、开心”,不断提高老有所养的质量,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调解为人民”理念。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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