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持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工业园区,在工业园区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致力推动园区企业间、员工间、企业与员工间各类纠纷“就近化解、小事化无”,实现“矛盾不出园”。近日,成立仅两个月的广东西樵纺织产业基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在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指导下成功快速调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面对面”听诉求,搭建当事人沟通桥梁
6月,西樵纺织产业基地园区内的某纺织厂厂房屋顶重整工程承揽人张某,聘用了李某等人参与工程作业。李某于6月29日在作业期间不慎从厂房屋顶摔下,后经抢救无效不幸过世。李某家属与工程承揽人张某就李某的死亡赔偿问题发生纠纷,经协商未果,于是双方向产业基地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于案件重大,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及时通过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并邀请西樵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联合进行调解。
接案后,有关调解员详细了解事件情况,并迅速根据案情参照相关法律进行了细致全面的分析研判。本着化解矛盾的目的,调解员在纠纷双方当事人之外,邀请了涉事纺织厂参与调解,进而寻求最佳化解方案。
在调解现场,调解员为充分了解纠纷起因、当事人诉求以及争议焦点,采取了各方当事人均在场的“面对面”调解方法。厂方代表表达了两点意见,一是李某并非其厂员工,李某与工厂不存在劳动关系;二是因厂房翻修工程量不大,就约定张某承揽厂房屋顶重整项目,一切用工、用料及责任均由张某负责。张某认可厂方说法,承认其聘请了死者李某、李某胞弟等工人从事厂房屋顶重整,并且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也希望家属能体谅其近几年因客观环境影响,收入减少、资金不足等情况,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适当降低赔偿诉求。
死者李某家属称李某是在厂房屋顶重整时从屋顶摔下,经抢救无效过世,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有关工伤认定的“三工”(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原则,希望参照工亡标准进行赔偿。李某胞弟称,其与死者李某多年来受雇于张某,李某生前需赡养父母及抚养两个未成年子女,结合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希望对方作出巨额的一次性赔偿。
“背靠背”解心结,加速纠纷解决进程
对此,调解员为尽快调和双方分歧,改用“背靠背”调解模式继续进行调解。调解员一方面为张某做思想工作,结合《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相关决定文件释法说理,为张某对赔偿金额作了合理估算;同时从矛盾解决流程入手为张某分析,若死者家属选择走劳动仲裁等司法程序,在法定赔偿项目的基础上还可能产生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且仲裁等司法程序可能耗时较长,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形象和名誉等均可能产生负面影响。
另一方面,调解员引导死者家属从双方多年关系和诉求要合法合理这两个方面进行考虑,成功拉近双方的赔偿预期。最终双方当事人打开心结,理解和接受了调解方案。调解员及时趁热打铁,为双方当事人现场制作调解协议,协议明确由工程承揽人张某对死者家属作出一次性赔偿110万元,死者家属收到赔偿款后不再向张某或工厂主张赔偿要求。至此,这起人身损害纠纷得到快速解决,距离事故发生仅20多个小时。
近期,西樵镇在实现工业园区同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同时,进一步探索由园区调委会与西樵民间纠纷调解协会建立共建合作机制,采取人民调解员帮带培训、简单纠纷化解线上指导、复杂疑难纠纷联调等多种合作模式,还将凭借调解室与警务室相邻的独特优势,与园区警务相互借力,切实推动园区矛盾纠纷实现源头治理,提高纠纷化解质效,努力为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优质、高效、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消息来源|佛山市司法局新媒体工作室 责任编辑: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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