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李乃栋)河南省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诉前调解工作室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及时有效化解经济纠纷,既维护了企业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近日,光山县某有限公司起诉光山县某门店屈某某于2016年以来多次在该有限公司购买货物,结算后下欠货款36440元至今未付,法院通过诉调对接程序将案件转给诉调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诉前调解工作室受理案件后及时展开调查工作,在与双方的沟通中了解到,双方原本是长期友好合作关系,但因种种原因影响,屈某某门店资金周转困难,从而拖欠该公司货款。双方当事人对过去经济往来及欠款情况表示认可,但是屈某某夫妇提出因为有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应该扣掉该部分货款。经过调解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扣除有质量问题的货物款项后同意支付34000.00元,调解协议签订后,当事人及时履行了付款义务。
当事人对调解工作非常满意。通过调解方式结案,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优化了营商环境,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