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王龙鑫)为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进一步筑牢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禹兴司法所拥护“一面旗帜”,抓实“三个要点”,推进村(社区)调解队伍系统性重塑,建设高素质人民调解队伍。
旗帜鲜明拥护党的领导。强化对村(社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对人民调解要亲自过问,定期研究部署人民调解工作,及时上报各类调解信息。
筑牢调解根基,配强调解队伍。在健全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基础上,不断调整充实、选准配强人民调解员队伍。通过定向选聘、管区推荐等方式引进人才,吸纳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村两委成员、老干部、退役军人等加入调解队伍。优化调解员队伍年龄结构,大力培养年轻调解员,储蓄后备力量。
强化学习培训,提升专业技能。街道司法所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重点讲解婚姻家庭、土地承包转让、老人赡养等问题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定期邀请调解专家、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员交流传授经验做法,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规范调解程序和调解案卷制作。
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工作制度及奖惩机制。街道、村(社区)调委会,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案件登记工作台账》。街道调委会汇总台账,形成季度分析研判报告,分析纠纷特点、原因,及时向街道党委、政府和市司法局反馈相关情况,针对性指导全街道调解重点工作的开展。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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