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参保人梁先生的家属在告知承诺书上完成最后的签字确认,这起因工伤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业务在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成功办结。该案例是社保服务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来非常典型的一例应用,近日还被司法部评选为“减证便民”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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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伤死亡后,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近亲属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解决无劳动能力亲属的生活来源问题,减轻困难家庭经济负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申请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需提供“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是最难掌握和核实的条件,且现有规定并未明确“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的具体出具单位。
以参保人梁先生的个案为例,在未实行告知承诺制之前,其亲属可能跑了很多部门或基层组织,都难以找到证明开具单位或者相关单位拒绝开具此类证明,导致“群众事没办成,冤枉路却没少跑”。工伤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有效解决了这个难题。
一直以来,广东省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坚持严格落实全面清理证明事项相关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佛山市将“落实减证便民工作”列入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减轻群众负担、释放企业活力的关键举措。
司法行政部门作为落实减证便民工作的责任部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省、市、区联动出台了一系列减证便民、推行告知承诺制的政策,明确要求严格证明事项清单管理、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审批服务事项流程更简、办事更快、服务更优,进一步解决群众办事证明材料多、手续繁等问题。
佛山市司法局在落实“减证便民”过程中,既做好前端制度建设,2018年共对佛山市46项存量政策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并在出台新的政策文件时严格落实“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的原则,全面取消了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办事指南、申报指南、材料清单等新增设定的证明事项;又做好中端改革推进,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群众办事负担;还做好末端监督反馈,认真听取群众对于“减证便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参保人梁先生的个案并不是个例。佛山市禅城区社保部门自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来,明确“工亡待遇申领”等19个社保事项的“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等证明材料,可采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针对案例中申请人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业务,社保部门结合实际认为符合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条件的,准许申请人在同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履行对应法律义务的前提下,通过签署符合法定制式的告知承诺书来办理业务。事后,社保部门再通过数据查询、部门核验以及第三方稽核等方式,比对告知承诺书上具体内容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以最终实现“减证便民”。
据统计,截至2022年12月底,佛山市禅城区社保部门共办结工亡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业务72笔,均采用告知承诺制,覆盖率达到100%,“减证便民”效果显著。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公共服务质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佛山市禅城区社保部门打出告知承诺制“组合拳”,优化告知承诺流程,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强化基金风险防控,最大限度为办事群众减证明、减环节,切实提升群众社保服务的体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消息来源|佛山市司法局新媒体工作室 责任编辑: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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