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常贵斌)近年来,山东省沂水县院东头司法所积极贯彻落实基层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从满足基层群众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的需求出发,针对“村民法治意识不够、法治建设水平不高、制度执行不到位、规章制度不全面”等较为普遍的现象,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加强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做好法治宣传“热点”工作
围绕村民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从法律的热点、焦点、盲点着手,以“以案说法”的方式释法说理,将枯燥的法律条例融入真实案例中,通过村民更易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开展富有特色、富有成效的法治宣传工作,着力提高普法实用性,树立群众遇事找法的思维方式,形成法治宣传遍地开花的工作新局面。。
做好优质法律“服务”工作
通过开展“依法建规、以规治村、民主管理”为一体的民主法治建设,沿着“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的坚定目标,积极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完善村规、组规、家规三级规约,使全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得到根本性的提高,形成法治理念引领、法治方式规范、集体民主决策、依法依规办事的依法治理局面。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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