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祝花)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部署,推动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近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出台《禹城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司法所“一所一品”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市司法所开展“一所一品”创建活动,以品牌创建引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履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以“枫桥式”创建为核心,明确指导思想。以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总抓手,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和督促辖区司法所改革创新、大胆探索,结合自身实际打造精品工作,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水平,打造一批优质、规范、高效的“枫桥式”司法所,努力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基础。
以典型示范为引领,打造亮点品牌。结合辖区经济、文化、区位等特点,摸清制约司法所发展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深入发掘司法所在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要求各司法所抢抓发展机遇,结合实际打造和树立特色品牌,努力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优,重点打造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有特色的司法所品牌。
以突出实效为重点,压实创建责任。市司法局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品牌创建责任制和工作推进机制,通过定期到基层调研、适时检查督导、组织观摩交流等形式,抓好品牌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动员部署、督促落实。各司法所成立专责小组,所长负主责,将“一所一品”创建工作作为司法所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确保责任明确到人、措施具体有力。
以强化宣传为抓手,扩大社会影响力。积极搭建宣传平台,及时总结各地创建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利用好报刊、网站、微信等新闻媒体,宣传品牌建设动态、成效和经验,深入挖掘典型,形成品牌效应,获得社会和群众的普遍认可,提升品牌创建的影响力和知晓度。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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