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向焰 胡皓仑)河南省光山县司法局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近日,光山县司法局孙铁铺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债务纠纷,案件主要经过如下:
2020年,王某丽在郑州工作期间曾向同事王某借款2万元,并约定了还款时间。然而一年后王某丽称其无力偿还借款,没有按时还款,二人也因此矛盾误解而不相往来。王某多次向王某丽催要欠款,未果,还款之事一再成了两人矛盾的爆发点。无奈之下,王某来到律所咨询打算以诉讼的方式讨回欠款。经律师介绍,诉讼的方式不仅需要较高的诉讼费,且耗时长,建议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在事先与孙铁铺司法所取得联系后,王某驱车四百余公里来到了孙铁铺司法所。司法所了解情况后,立即电话联系了王某丽,王某丽仍表示自己没有多余钱款。司法所工作人员又与王某丽单独进行了沟通,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向其讲述了有关债务合同的法律利害关系,逐步做思想工作,最终王某丽表示,愿意心平气和地把事情解决。经过调解,两人握手言和,签订了还款协议。
事后,王某再次来到孙铁铺司法所,为司法所献上了“为民排忧、心系百姓”的锦旗来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情。他表示当时尝试多种方式未果,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寻求帮助,调解员不仅热心接待他,还积极协调对方当事人。最终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迅速要回了欠款。
本案中,调解员以法律规定为切入点,充分发挥自身公平、公正、客观的第三方优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不仅降低了纠纷解决成本,避免了矛盾纠纷的激化升级,更为当事人化解纠纷提供了一种更方便、更快捷、更经济的方式。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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