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向焰 胡皓仑)11月11日,河南省光山县司法局马畈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合伙生产电线杆产生的矛盾纠纷。事情经过如下:易某、刘某等4人在2016年合伙购买生产电线杆的设备进行生产经营。2019年,四人协议散伙,其他三人股份转给刘某,刘某需向每人支付5万余元,由其继续生产经营。但此后,刘某只付给易某10000元,剩余款项经多次讨要一直未给。
易某来到司法所申请调解后,二人对之前生产过程中的事宜各执一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互相拿出各自凭证账单及协议,双方争执的面红耳赤。眼见调解过程气氛越来越紧张,两位调解员立即将两位当事人分开沟通协调,在两位调解员的耐心沟通下,两位当事人的心情慢慢平复下来,但是双方一直未能就还款数额达成一致意见。眼见调解陷入瓶颈期,调解员让双方当事人先各自回家再冷静再思考,在午休空隙,调解员又通过电话分别与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沟通劝解,厘清其中利害关系。
最终两位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商定由刘某以分期支付的方式将剩余款项于明年农历年底支付给易某,同时双方在现场进行了司法确认。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