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处理社会焦点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德州市司法局统一部署,自六月份以来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在积极化解辖区矛盾纠纷的同时,指导镇调委会、村(社区)调委会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卷宗整理归档工作,规范人民调解卷宗书写制作格式,实行“一案一档”四统一,着力提升人民调解卷宗制作质量水平,再创人民调解工作新亮点。
格式规范统一。按照德州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卷宗新样式要求和标准,莒镇司法所统一制作人民调解卷宗封面、调解申请书、纠纷受理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人民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等。严格采纳人民调解卷宗归档新格式,认真采用基本的法律规范用语,提高人民调解卷宗表述的规范性。在统一卷宗格式的基础上,莒镇司法所对莒镇调委会和各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卷宗的文字书写、盖章、手印、排列和装订进行了严格规范,要求及时调解、及时记录、及时归档。对于无印章、名称不规范的调委会一律不制作卷宗。
调解过程规范统一。对于已经发生纠纷和争议,在法律允许和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进行调解,充分调查走访,掌握调解案件第一手材料,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一致协议。对于当事人提出异议的调解问题,及时提供相应的证明和法律依据,逐级进行上报分流处理,实现人民调解的自愿性、合理性、合法性、程序性。
事实和证据证明规范统一。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纠纷过程中,既要弄清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又要厘清案件事实,在此基础上重视收集和汇总双方证据。对于一些原始证据比如当事人之间的借据、证明手续等一律收入卷宗。
整理归档规范统一。莒镇司法所定期指导镇调委会及各村(社区)调委会进行卷宗整理,防止“重调解、轻记录”等基层调解卷宗问题的发生。卷宗归档有利于对案件的整理和总结,由专人制作调解卷宗,字迹清晰,无歧义、无涂改,并及时整理归档。(通讯员 段小龙 赵杰 刘守新) 责任编辑: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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