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界视野 > 司法

沂水县司法局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

时间:2021-04-23 12:44:18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相金凤
导读: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深化人民调解工作, 建立“访调对接”“诉调对接”“警调对接”,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综合调解服务平台,依法专业、便捷高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就地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多调对接工作,推动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新格局。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相金凤)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深化人民调解工作, 建立“访调对接”“诉调对接”“警调对接”,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综合调解服务平台,依法专业、便捷高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就地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多调对接工作,推动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新格局。

11.jpg

  建立“访调对接”机制,实现职能资源的充分整合

  依托调解网络,搭建三级工作平台。目前全县已建成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406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18个,社区调委会378个,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县的县、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依托三级调解网络和资源,县调委会在县信访局设立信访专项调解室,各乡镇调委会设信访专项调解室,各村居(社区)调委会设置访调对接联络员,初步搭建起了三级信访调解工作网络。县调解中心抽调2名专职调解员、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律师常驻县信访专项调解室,乡镇调委会安排专职调解员直接参与信访值班接待,第一时间做好信息收集、案件梳理、引导分流等工作,实现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的无缝对接。

  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四项工作制度。建立预警排查、信息共享、协作联动、跟踪回访四项工作制度,打破部门工作壁垒,推动访调衔接工作规范、高效运行。县调委会及各乡镇调委会信访专项调解室严格落实四项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体系、信息网络和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开展信访事件尤其是群体性信访事件所引发的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信访部门与人民调解委员会之间及时互通群体性事件和重点人员信息,信访部门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举行工作例会,交换梳理信访和调解工作有关的信息、情况,分析信访矛盾纠纷的特点和形势,提出合理化对策和建议,提高解决信访问题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

  “信访听证”+“现场调解”,促进案件化解。信访部门推行简易听证制度,将一些久拖未决案件或行政机关不予支持其诉求的案件,全部推行信访听证,以听证促案件化解,减少信访存量。司法行政机关通过提供政策指导、法律咨询和调解服务,化被动答复为主动调解,为积访案件化解创造有力契机,赢得工作主动权,减轻政府部门信访工作压力。通过对矛盾纠纷认真研判分析,对于普通矛盾纠纷,通过法律咨询、政策讲解、参照惯例等方式及时调处,提高成功率;对不合法、不合理的诉求,做好疏导工作,引导当事人放弃于法无据、于理不符的要求,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对于易引发个人极端事件、群体性事件、规模性上访或“民转刑”案件等重点类矛盾纠纷,加强司法与信访、综治、维稳等部门的联动对接,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和息诉罢访工作,防止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案件和集体上访事件发生,避免矛盾升级。

13.jpg

13.jpg

  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的有效衔接

  整合各级资源,形成了工作合力。人民法院对适宜调解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委派、委托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依法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县人民法院和县司法局充分整合资源,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职能优势,在县法院设立诉前调解服务中心,通过指导调解组织在案件纠纷受理前、审理中和执行程序中参与调解工作,促使纠纷以更加便捷、经济、高效的途径得到解决,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全县共调处成功一般性矛盾纠纷630起,调处成功630件,调处成功率100%。其中访调案件37起、诉调案件178起、警调案件43起,劳动仲裁25起,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沂水、法治沂水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诉前调解服务中心成立专业化诉调对接调解团队,根据案件类型积极与法院速裁团队对接,成立了民间借贷、金融借款、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四个专业性调解团队,聘请相关领域专业人才担任团队主调解员,有效提高了诉调对接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使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认同感和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

  实现“法、理、情”有机结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人民调解在诉前调解过程中,通过“法”的传递,摆事实讲道理,人民调解员适时将“理”摆到当事人面前,“法”和“理”的融入,缓和了紧张的局面,调解人员选择适当时机就将“情”理安插进来,讲亲情讲感情,为化解纠纷创造了条件,“法、理、情”的融入使当事人感受到公平与正义的同时感受到人情的温暖。

  人民调解具有快速、简便、不收费等特点,人民调解开展诉前调解,既有利于方便快捷化解民事纠纷,减轻当事人不必要的诉讼成本,同时也有利于保护当事人感情,矛盾不会激化,也避开了“执行难”。

14.jpg

15.jpg

  创新警调对接机制新模式,“沂蒙乡贤”化解矛盾、维护和谐

  “四层级”化减纠纷。各乡镇(街道)由驻地派出所牵头,由低到高分别建立村级“沂蒙乡贤”、村居(社区)、管理区、沂蒙乡贤领导小组办公室四个矛盾纠纷调处层级。“沂蒙乡贤”服务队收集问题后主动上门协调,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涉及面大、化解难度大的由各村“沂蒙乡贤”提报村“两委”牵头召开相关会议,依靠群众力量推动化解;村级无法解决问题及时上报管理区层面研究解决;对于需要上报镇级层面解决的,根据情况组织召开分析研判会、听证会,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合力解决。

  “三条线”引导分流。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对“沂蒙乡贤”搜集的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或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三方面分流。拓展人民调解,充实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推动在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组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行政调解,明确镇派出所、司法所等行政机关调解范围,发挥职能优势;前置司法调解,加强镇法庭对群众诉求积极引导选择诉前调解,必要时由法官直接参与引导,通过三线分流引导群众通过正确途径和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沂蒙乡贤”在调解矛盾、化解纠纷过程中,凭借自身威信高、会讲“老理”的优势,对矛盾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积极倡导“全村一家人,共建幸福村”的理念。化解了部分信访积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过程中,往往会碰到法律难题需要专业的指导。为此,沂水县司法局充分挖掘现有资源,积极组织律师参与该项工作,一方面,组织35名律师参与公安、检察院、法院涉法涉诉案件化解和代理申诉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促进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实现息诉罢访;另一方面,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程,在全县378个社区全部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选聘90名执业律师、1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分别到378个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协助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为群众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0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