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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司法局四举措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0-09-09 13:26:47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唐磊
导读:在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防控新阶段,山东省日照市司法局立足本职,一手抓社区矫正监管质量,一手抓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服务日照市经济社会发展。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唐磊)在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防控新阶段,山东省日照市司法局立足本职,一手抓社区矫正监管质量,一手抓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服务日照市经济社会发展。

  强化基础建设 保障监管有效

  在巩固和完善现有监管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大力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电子定位监控工作,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应用水平,推动信息技术与社区矫正的深度融合,达到对社区矫正对象全天候监管、无缝隙数字化管理的目标。根据社区矫正对象数量、工作发展需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联合协作。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

  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及时办理接收手续,依法履行入矫、解矫宣告程序,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销假管理、居住地变更审批等,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规守纪,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分级管理,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提高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矫正小组建设,不断优化成员结构,明确矫正小组任务,充分发挥矫正小组作用,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计划和每个矫正方案顺利实施。加大执法力度,对不遵规守纪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警告,切实树立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权威,真正使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始终处于有效监管之下,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漏、脱管等现象的发生。

  切实提高社区矫正温度 依法依规帮扶

  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寓社区矫正管理于帮扶中,既维护刑事执行的“刚性”,又体现社区矫正的“柔性”。

  针对商业洽谈、合同签订等常见性商务外出请假事由,根据《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明确申请流程和条件,按照申请事项类别、性质和外出时限等内容全面梳理,细化每种请假事由的法定条件和必要材料,规范请假审批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依法保证社区矫正对象必要商务外出权益。

  资源共享 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再就业

  优质的营商环境建设,少不了众多奋斗在一线的劳动者。今年以来,日照市通过充分征求社区矫正对象就业意向、积极协调企业接收等方式帮助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问题,从帮助莒县长岭镇的张某某学习养羊技术、到帮助五莲县潮河镇矫正对象卜某联系企业学习刮腻子技术、再到帮助岚山区巨峰镇社区矫正对象孙某联系技能培训班学习相关技能,无不与建设营商环境的内容相契合。通过集中教育的契机,让获得就业的矫正对象通过现身说法,分享他们在工作中遇见的正能量故事,相似的背景和经历,更容易引起同理心,有利于增强无业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信念,与此同时鼓励社区矫正对象相互介绍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压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下一步,日照市社区矫正工作将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把握法律尺度、彰显法律力度、传递法律温度,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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