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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莒镇司法所联合伦镇法庭建立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时间:2020-08-24 11:11:40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段小龙 赵杰 刘守新
导读:进入新时代,为健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前沿作用,今年1月以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与辖区伦镇法庭积极探索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该机制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社会和法律效果。截至目前,莒镇司法所共受理调解案件42件,其中,口头调解30余件,书面调解12件,调解成功率达98.7%。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段小龙 赵杰 刘守新)日常生活中遇到矛盾纠纷,许多人自然会选择通过诉讼解决矛盾纠纷。其实,除了诉讼,当事人还可以选择“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来解决矛盾纠纷。按照《人民调解法》规定,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下,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根据双方的申请进行司法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调解协议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一些婚姻家庭类纠纷,如赡养、抚养、离婚、分家析产、继承等,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往往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进入新时代,为健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前沿作用,今年1月以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与辖区伦镇法庭积极探索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该机制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社会和法律效果。截至目前,莒镇司法所共受理调解案件42件,其中,口头调解30余件,书面调解12件,调解成功率达98.7%。

  “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后,伦镇法庭在诉讼中或者立案前发现一些涉及家庭矛盾纠纷的案件不适宜通过诉讼形式解决,会建议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同样,莒镇司法所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过程中,发现有不适宜调解的案件或者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可以对接法庭进入诉讼程序。莒镇司法所作为法庭与当事人之间的联系枢纽,发挥“诉调对接”的传动轴作用,确保调解案件网上随即登记、当日接待,速入诉讼。

  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后,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后,由莒镇司法所第一时间接待的,达成调解协议后,如果当事人需要申请司法确认,可由莒镇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法庭预约时间,形成司法确认当日申请、当日办结的‘速解模式’;如果是由伦镇法庭第一时间接待的诉讼转调解案件,可由莒镇司法所派驻伦镇法庭的人民调解员现场调解,也可转至司法所进行调解。

  今年5月,莒镇李庄村村委会主任李某在征收玉米棉花保险费时,与村民王某因去年小麦倒伏保险费发生争执,双方发生打仗斗殴,导致村主任李某肋骨骨折,之后在禹城市人民医院住院接受治疗。李某出院后,双方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发生矛盾纠纷。村干部李某到莒镇司法所要求调解,在司法所所长段小龙的耐心调解下,李某与王某就医疗费等费用达成一致。紧接着段所长联系了伦镇法庭,不到一个小时,司法确认完成了。拿到法庭出具的裁定书后,李某长舒一口气:“本来以为司法确认会很麻烦,没想到才跑了一次就办好了。”

  “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建立后,有效保障了不适宜诉讼的案件尽快调解,不适宜调解的案件和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快速进入诉讼程序,实现诉调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联动,确保群众身边的大事儿、小事儿、苦恼事儿、烦心事儿有人理、有人管。

  为确保“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环节具体、过程周密、操作规范,莒镇司法所和伦镇法庭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伦镇法庭负责案件甄别、引导分流、业务指导答疑;莒镇司法所负责组织调解、协助申请司法确认、定期跟踪回访;诉调对接专员负责登记承接伦镇法庭委托、引导分流的调解案件,联络转交司法所调解结案后需办理司法确认的申请书。

  今后,莒镇司法所将联合伦镇法庭继续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以点带面将辖区多方调解力量纳入全方位司法保障,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工作目标,促进莒镇更加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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