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陈永松 郭晖)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矫正小组具有监管、协调联动、教育引导的作用,为进一步夯实社区矫正小组作用,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刘家司法所不断创新工作模式,推行“123”工作法,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安全稳定。
1个责任:优化矫正小组人员组成,组建由司法所长、民警、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所在村干部、服刑人员家属组成“6+X”社区矫正小组,确保一人一矫正小组,司法所与矫正小组成员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落实责任。
2个定期:定期开展矫正小组讨论,对社区服刑人员在一段期间内的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讨论结果上报司法所;定期开展走访,矫正小组每月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谈话教育、心理矫正等工作。
3种制度:专题学习制度,组织矫正小组成员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矫正小组成员变更制度,对于矫正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保证人长时间外出的情况,及时调整矫正小组成员,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矫正小组成员若发现社区服刑人员生活、工作等有重大情况,及时向司法所汇报,确保监管全覆盖无死角。 责任编辑:孟德朋
|